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履行期限约定不明的规定 作者:佚名    文章来源:本站原创    更新时间:2015-05-18 关于履行期限约定不明  
    履行期限不明确,债务人可以随时履行,债权人也可以随时要求履行,但应当给对方必要的准备时间。履行期限有为债务人利益的,有为债权人利益的,也有为双方当事人利益的。对于前者,债权人不得随意请求履行,但债务人可以抛弃其期限利益,在履行期限前为履行。对于第二种情况,债权人可以在履行期限前请求债务人为履行,但债务人无权强行要求他于期限前受领给付。对于第三种情况,债务人无权要求债权人于期限前受领,同时债权人无权请求债务人于期限前履行。《合同法》第71条规定,债权人可以拒绝债务人提前履行债务,但提前履行不损害债权人利益的除外。债务人提前履行给债权人增加的费用,由债务人负担。  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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